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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法律援助中心成功为未成年人争取免刑
2010年05月20日 17:10:01 编辑: 司法局
 

54一早,一对母子手捧着写着“为民服务、真情相助”锦旗来到璧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妈妈真诚感谢中心律师在为其儿子担任指定辩护律师时尽心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送锦旗来的未成年人小张,20091222日,还在某技校读书的他和刚认识的朋友赵某在赵某的租赁房屋里玩耍时,赵某提出要他扮作绑匪编造他被绑架了,向赵某父亲索要赎金7000元,用于自己租房用和归还欠款,小张处于义气一口就答应了,并多次通过短信和电话的方式向赵某的父亲要钱,谎称自己已经绑架了赵某,如果他不付钱就会伤害赵某,赵某父亲被迫向赵某和小张指定的邮政储蓄卡上打上了“赎金”2300元。案发后,被告人赵某被抓获,之后小张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璧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为小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的指定辩护任务后,非常重视这一起特殊的案件,尽快指派律师担任指定辩护人,并及时会见了关押在看守所里的小张。在会见过程中,中心律师发现小张本性单纯善良,认罪态度诚恳,这次触犯刑律更多的是因为不知法和一味的讲哥们义气、盲目的帮助朋友才导致了这一起荒唐的“绑架”案的发生,加之和父母之间沟通很少,没有得到父母应有的管束,在案发时间里,他对父母谎称自己是在工厂实习因为夜班所以不常回家,而其父母对于儿子和社会上的一些人混在一起上网玩乐并没有去工厂实习上班的事竟然一无所知。中心律师也很快与小张的父母见面谈话,希望他们一定要为孩子未来的改造和教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不能再像以前那样为了挣钱而忽视对孩子的教育和沟通。小张的母亲当即流泪表示一心等待儿子释放回家,今后辞职在家全心的培养和照顾孩子,。

2010427上午,此案在璧山县人民法院一法庭里公开审理,200多个席位座无虚席,当地电视台也对本案进行了现场录制,援助中心的律师在法庭提出了小张具备“是未成年人、有自首情节、在本案中没有明显的非法占有为故意更多是盲目的帮朋友讲义气,是初次犯罪且认罪态度很好,有真心的悔罪之心,本案系亲情犯罪,已得到了受害人的谅解没有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等法定及酌定从轻或减轻量刑的情节,请求合议庭能免予对小张的刑罚处罚。2010429,璧山县人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做出一审判决,判决小张犯敲诈勒索罪免予刑事处罚。

小张获得了自由也恢复了学业,并将如期参加学校6月份的毕业考试。在和母亲到援助中心送锦旗时,小张真诚的表示将会好好学习,好好听父母的话,将来做一个有用于社会的好青年。目送着母子牵手离开的背影,援助中心的律师们都会心地笑了。

这也是璧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们坚持“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权益,使之能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理念,为构建未成年人成长坦途上一件普通的个案。他们都深知任重道远,并将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走下去。(通讯员 王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