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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工伤纠纷
2010年05月04日 16:34:38 编辑: 司法局
 

今年114,家住大路镇福里树村一组的村民姜福书到璧山县宗辉机械有限公司做工。115也就是上工后的第二天,她在工作时因操作机器不当不慎左手除拇指外的四指被机器压断。受伤后,用人单位立即将其送往重庆恒生手外科医院住院治疗,并承担了全部医疗费用。姜福书向璧山县劳动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部门确定为工伤。419,姜福书前往重庆新桥医院住院治疗,因医治无效于2010428凌晨死亡。死者家属与用人单位因补偿事宜发生纠纷,死者家属情绪激动,扬言如果解决不好将采取过激行为。

4月29日上午,双方当事人向璧山县大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镇调委会受理后立即赶到现场并邀请了县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庭及工伤保险科的两位同志协助调解。在调解中死者家属提出要用人单位报销在重庆新桥医院住院治疗的全部费用和二十八万元的赔偿,因死者姜福书为非因工死亡按照文件的规定的补偿与死者家属的要求相距甚远,双方当事人争议很大。人民调解员经过一天的讲法律、摆道理,在关怀弱势和人道等方面做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使双方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付死者家属人民币十九万五千元,并当场履行。(通讯员 陈上)